北清女博士因抄袭被撤学位:我36岁现在一无所有
时间:2015-03-03 12:05来源:http://pku666.com/ 点击:次于艳茹出门还习惯背着双肩包
于艳茹出示的北大收据
法制晚报讯(记者 蒋桂佳) 去年8月,“抄袭门”事件将北大历史系女博士于艳茹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今年1月9日,北大通报撤销其博士学位,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前天,沉默半年多的于艳茹接受《法制晚报》记者的专访,首次回应此事,称绝对不能接受北大撤销其博士学位的处理决定,目前已正式。
2014年8月17日,《国际新闻界》杂志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于艳茹论文抄袭的公告》,引发社会关注。
此后,北京大学历史系相关负责人回应称,于艳茹是该系博士生,当时已毕业离校,该系将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博士答辩论文重新进行核查。
2015年1月10日,北京大学向媒体通报称,经查实,历史系博士研究生于艳茹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存在严重抄袭,于艳茹本人对网络举报的事实也予以承认。经审议决定撤销其博士学位。
《国际新闻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力丹获悉处理结果后表示有些意外,在国内这样的学术环境下,有些过重。
1月20日,于艳茹正式向北大提出申诉。
首度发声
沉默半年终接受采访
称将维权到底
事件发生后,记者多次联系于艳茹,但她一直未公开回应,只是表示会找合适时机接受采访。
2月28日,在通州的一家快餐店里,于艳茹接受了《法制晚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注意到,虽然已经36岁,但于艳茹出门时还习惯背着双肩包。
虽然事件过去了那么久,但再次回忆深陷舆论漩涡时的经历,她显得情绪很激动,说话时声音低沉,但语速很快,说到重点内容时常反复强调。
于艳茹告诉记者,春节过后,她早早回到北京,独自住在单身公寓里。
于艳茹向记者表示,绝对不能接受北大的处理决定,“我会维权到底”。
【对话】
关于曝光
三天瘦五斤 不敢看网页
法制晚报:事发后为何一直没有出来回应?
于艳茹:8月23日我被媒体曝光,随后三天都是各媒体的狂轰滥炸。我一下子被轰晕了,人受伤之后的本能反应就是躲避。
那三天真是感觉天塌下来了,我不吃不睡不出门,体重一下子掉了五斤。但我也没有掉一滴眼泪,只是呆呆地看着电脑屏幕,看着媒体如何在没有采访我本人的情况下报道、评论,臆断着我的故事。网上说什么的都有,说我是“学术混混”、“学术腐败”,可那不是真实情况。
我有一段时间甚至都不敢看网页,不敢听字正腔圆的播音腔,当然更不敢接受媒体采访了。
另外,北大成立调查小组之后,校方要求我在他们公布处理决定之前,不要对外界发声。我也一直相信母校会对我有一个理性公正的评判,所以就老老实实地等待母校的处理。同时也不希望母校因为我的事情一再地被推上风口浪尖。
法制晚报:那为何现在又接受采访?
于艳茹:1月10日北大向媒体公布撤销我博士学位的通报之后,我才开通了我的新浪微博“北大博士于艳茹”。你们一直关注我的微博,我希望法晚能够客观、公正地采访报道我,于是才决定接受采访。
关于抄袭
无主观故意 系经验不足技术失误
法制晚报:被指控抄袭,你认可这个事实吗?
于艳茹:北大通报说我“承认抄袭事实”是失实的。我在给北大写的书面说明和约谈记录中,从没有过“承认抄袭”的说法。
那篇文章在客观上是否构成抄袭是有疑问的。我也绝对没有抄袭的主观故意,错误是因为我对杂志和文章定位有误以及写作经验不足导致的技术失误。
详细的文本解释我就不说了,只说一条最重要的证据:我在文章的一开头就两次引用了那篇英文文章,并注释了作者名字、著作。如果我是故意抄袭,就应该彻底隐藏那篇文章。
不过,我向北京大学和社科院都写了书面说明表示道歉,毕竟我的文章存在学术规范错误,客观上给两个单位的名誉带来了损害。
法制晚报:你自认为是个“学术不端”的人吗?
于艳茹:我是一个有着学术信仰和研究热情的学者。七年前,我放弃了一所211大学的教职,执意要到北大继续追求世界史的学术理想。我29岁开始学法语,一年通过了大学法语四级考试,还要到法国交流学习,还要修学分、发文章,写博士论文的那段日子更是黑白颠倒地过来的。总之,我不是学术混混。
法制晚报:有人说你是为了申请博士学位才铤而走险。
于艳茹: 我在写作这篇文章时,已经发表了三篇史学论文,另外还待刊两篇。而北大申请学位的要求只是发表或待刊两篇即可,我早就达标甚至超标了,根本不存在为申请博士学位而“粗制滥造”一篇“抄袭”文章去铤而走险的现实需要和主观动机。这篇文章与我获得博士学位没有关系。
关于学位
“北大对我处理得过重”
法制晚报:北大校方有没有审查你的博士毕业论文?
于艳茹:博士论文和其他在读期间发表的文章都被审查了,结论是符合规范。
对于发表在《国际新闻界》上的那篇文章。北大进行的长达四五个月的调查处理过程中,只是在去年9月9号,调查小组约谈过我一次,询问关于文章的问题。其余的时间,我一直处于“缺席审判”的状态。形势时好时坏,我仿佛在断头台上上上下下了好几回,那段“刀压脖子”的日子,比媒体轰炸的时候还要难熬一万倍。
法制晚报:是否认可对你的处理结果?
于艳茹:我是国内第一个因为毕业后发表文章涉嫌抄袭而被撤销博士学位的学生。我认为北大对我处理得过重,绝对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北大给处理决定上写这篇文章是“在校期间发表的”,事实上,文章是在我毕业离校后的2013年7月23日发表的,我博士学位证书上的落款时间是2013年7月5日。北大曾对媒体称,这篇文章属于“文责自负”。北大并没有因这篇文章撤销我博士学位的处理权限。
另外,我曾两次向《国际新闻界》发邮件,通知他们如果在2013年下半年发表我的文章,需要将我的署名单位从北京大学历史系改成未来的工作单位。但最后没有更改,也没通知我。如果更改了,北大根本不会被卷入这场舆论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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