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设计丨企业如何设计制度达到“减员增效”的效果?
时间:2017-11-14 08:41来源:http://pku666.com/ 点击:次
导读
制度的出台,只会帮助各相关方或快或慢、或直接或迂回地实现各自的利益预期,不会阻碍任何一方的利益目标达成,这样的制度,也可以获得自动运行。
制度的各个相关方,既有自身利益,也有自身利益追求,面对所设定的制度目标,为什么支持或反对?毫无疑问,都是从自身利益或自身利益预期出发的。人们支不支持新的制度,不在于新的制度多么伟大、神圣、正义,而在于背后的利益,所以,制度能否“自运行”,奥秘都蕴藏在背后的利益层面上。
制度的出台,只会帮助各相关方或快或慢、或直接或迂回地实现各自的利益预期,不会阻碍任何一方的利益目标达成,这样的制度,也可以获得自动运行。
制度的各相关方,利益诉求既有一致的部分,譬如“把饼做大”,也有利益诉求不一致的部分,譬如“分饼多些”,制度制订时,如果能以利益的共同诉求为主线,尽可能地将利益的不同诉求涵盖在内、包络其中,从而使各个相关方的利益诉求在制度中都能够得到体现,求仁得仁,求利得利,各得其所,制度目标也有可能自动实现,这种利益诉求的“包络”,便是设计和构造“自运行制度”的出发点。
许多企业都希望减员增效,但问题是,很少有经理会说自己部门的人员富余,都是哭着喊着人不够,为什么?原因很简单,薪酬压力是由公司承担的,部门经理没感觉,相反,所属部门人越多、势越众,在公司里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就越大,部门内员工们也是“人同此心”。
怎么解决?很简单,减人有利可图,增人钱包伤心,则整个部门从经理到员工,大家的利益取向自然就会是“减员增效”。
昇晟公司的奖金,是以部门为单位、部门薪资总额为基数发放的,为达到鼓励减员增效的目的,笔者帮其设计了“奖金空饷制”。
每个部门减少人员,从当月起部门总奖金仍然按未减人员的工资总额计算,此后10个月,奖金“空饷”部分每月递减10%,直至第12个月不再计算在内。
譬如某部门10个人,原工资总额4万元,当月奖金比率20%即8000元,如果减少一个人,其工资为5000元,则部门工资总额变为3.5万元,按道理应发7000元奖金,但整个部门当月仍发8000元奖金,原本10个人的奖金由9个人去分。第二个月考核后,如果部门奖金比率仍为20%,则发7900元奖金,以此类推。
每个部门增加人员,从当月起部门总奖金仍然按未增人员的工资总额计算,此后10个月,奖金“差饷”部分每月递增10%,直至第12个月不再“差饷”。
譬如某部门10个人,原工资总额4万元,当月奖金比率为20%即8000元,如果增一个人,其工资为5000元,则部门工资总额变为4.5万元,按道理应发9000元奖金,但整个部门当月仍发8000元奖金,原本10个人的奖金由11个人分。第二个月考核后,如果部门奖金比率仍为20%,则发8100元奖金,以此类推。
在这种机制下,减人光明正大“吃空饷”,增人则需忍受“钱包痛苦”,从部门经理到员工都会仔细掂量,不会随随便便增人。反之,如果不增人就会影响工作效率,影响部门总奖金,也不会为减而减。
当然,不是所有的制度都能达到如此和谐的境地——利益诉求的全面包络。现实中,那些出于根本利益对立而产生的不可调和之矛盾,无论制度设计如何精巧,也是难以消弭与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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